2012-05-16
1、上报培训计划。每年1月底前,各继续教育基地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编制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报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发文部署(没有主管部门的,由继续教育基地自行发文)。
2、办班考试申报。各继续教育基地按照批准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与考试。办班前应填写《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班及考试申报表》(附表一),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每次考试结束后各基地应及时填写《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册表》(附表二),分别报主管部门和市人事局备案(无主管部门的直接报政府人事部门)。
3、继教证书登记。各主管部门根据各基地上报的《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册表》,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集中培训的形式、内容、学时数和考试成绩记入《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盖章。其它形式的继续教育学时,由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申报表》(见附表三),报主管部门认定、人事部门核准后,由主管部门登记学时数。无主管部门的,此项工作由基地自行实施。
4、继续教育验证。每年7月下旬和11月下旬由市人事局集中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盖章。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5、上报工作总结。每年12月上旬,各基地将工作总结上报市人事局。
6、基地考核评估。每2年市人事局将会同主管部门对各基地组织一次考核评估。考核分单位自考自评和市人事局检查考评。单位自考自评在12上旬完成,连同工作总结一起上报市人事局。市人事局检查考评在12底完成,由市人事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到各基地进行实地检查考评。考评的依据是《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综合质量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评的等次分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次,在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基地,市人事局将给予表彰奖励,在考评中被确定为不达标的基地,要求限期整改,到期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资格,并登报予以公布。
7、继续教育补报。专业技术人员每年72学时继续教育一般应在当年完成。对确应工作原因,没有参加当年继续教育的,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批准,可以补报继续教育。补报继续教育一般每年安排2次集中进行,上半年原则上安排在5月份,下半年原则上安排在11月份。
附表一:
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班及考试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由继续教育基地打印填写,一式三份。
附表二:
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册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培训班名称(包括内容和形式): 期次:
附表三:
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申报表
备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留主管部门,一份留政府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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