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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规定

2014-06-20 09:41:04  


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切实落实《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推动我省科教兴皖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促进党校事业的发展,结合我校教学科研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为目标,以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专业技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为重点,努力构建适应党校教学科研事业发展的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创新能力和党性修养,为更好地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我校的培训、轮训各层次领导干部的重要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要求

1、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我校教学科研事业发展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天(72学时)。

2、按照实施科教兴皖和人才强校战略的要求,紧跟国家知识创新工程建设步伐,全面开展以专业技术人员知识补充、更新、拓展和能力提高为宗旨的继续教育活动。继续把新理论、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新方法作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与能力的基本内容;把培养职业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作为继续教育的必备内容,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依法规范执业的思想道德;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市场经济、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人文知识等内容的学习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能力;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参加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扶贫支教、专业技术咨询等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3、加强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培养。结合实施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知识创新工程,紧紧围绕党校教学科研活动,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本职工作,抓好我校专业技术骨干培训。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央党校和国家部委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鼓励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博士学位研修活动,提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境)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及项目开发等活动,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成长步伐。

4、结合实际多元化地实施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结合教学科研实际,选择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研修、学历学位教育、个人自学、学术会议、课题研究与开发、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译著)、扶贫支教等方式开展继续教育并按相关规定登记学时数。各部门应统筹安排,督促本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时。

三、保障措施

继续教育是科教兴皖战略和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途径,是我校教育事业持续高水平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采取各种具体措施确保继续教育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1、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以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的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我校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

2、规范证书管理。认真执行《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考核和证书登记与管理制度。凡继续教育未达规定学时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

3、落实经费保障。为保障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将安排专门经费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进修等活动。具体为:凡经由校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自愿参加本校研究生学历教育,免交学费;由组织同意的在其他教育机构参加的各种培训,学费由学校承担。

四、本规定自下文之日开始实施。

五、本规定由校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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